哺乳期禁用的药物包括抗生素类、抗病毒类、抗精神类、抗肿瘤类、激素类等。
1.抗生素类:如四环素类药物(四环素、金霉素等),可导致婴儿牙齿变色和骨骼发育异常。喹诺酮类药物(诺氟沙星、氧氟沙星等),可能影响婴儿软骨发育。
2.抗病毒类:利巴韦林,具有较强的致畸和生殖毒性,哺乳期禁用。
3.抗精神类:氯丙嗪,可能引起婴儿嗜睡、低血压等不良反应。
4.抗肿瘤类:多数抗肿瘤药物具有细胞毒性,如环磷酰胺、甲氨蝶呤等,会对婴儿产生严重危害。
5.激素类:雌孕激素类药物(己烯雌酚、甲地孕酮等),可能影响婴儿内分泌系统。
6.其他:含碘造影剂、锂制剂等,也不建议在哺乳期使用。
哺乳期妇女用药需格外谨慎,如有用药需求,应先咨询医生,权衡利弊后再决定是否用药。尽量选择对婴儿影响小的药物,并在用药期间密切观察婴儿的反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