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光眼患者应避免使用散瞳药、抗胆碱药、抗组胺药、抗震颤麻痹药、某些糖皮质激素等。
1.散瞳药:如阿托品、后马托品、托吡卡胺等。这类药物可使瞳孔散大,虹膜退向周边,阻塞前房角,影响房水回流,从而升高眼压,加重青光眼病情。
2.抗胆碱药:如颠茄、山莨菪碱、东莨菪碱等。它们能抑制乙酰胆碱的作用,使瞳孔散大,睫状肌麻痹,导致房水排出受阻,眼压升高。
3.抗组胺药:如苯海拉明、异丙嗪等。部分抗组胺药具有抗胆碱作用,可能会引起瞳孔散大,诱发或加重青光眼。
4.抗震颤麻痹药:如苯海索。其抗胆碱作用较强,可能导致眼压升高。
5.某些糖皮质激素:如地塞米松、泼尼松等。长期大量使用可能引起眼压升高,诱发青光眼或使青光眼病情加重。
总之,青光眼患者在用药时一定要谨慎,应向医生说明病情,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药物,避免因用药不当而加重病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