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麻的禁忌症包括严重的心血管疾病、呼吸系统疾病、中枢神经系统疾病、肝肾功能障碍、凝血功能异常等。
1. 严重心血管疾病:如未经控制的严重高血压、不稳定型心绞痛、急性心肌梗死等。这些疾病在全麻过程中可能导致心血管系统的不稳定,增加心脏骤停等风险。
2. 呼吸系统疾病:像严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重症肺炎、呼吸衰竭等,全麻可能加重呼吸功能障碍,导致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。
3.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:例如颅内高压、脑血管意外急性期、癫痫频繁发作未控制等,全麻可能影响脑血流和脑代谢,加重病情。
4. 肝肾功能障碍:重度肝功能不全、肾衰竭等,会影响药物的代谢和排泄,增加全麻药物的毒性反应。
5. 凝血功能异常: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、血友病等,全麻操作中的穿刺和手术可能引起难以控制的出血。
6.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:全麻可能导致呼吸道分泌物增多,增加喉痉挛、支气管痉挛等并发症的发生风险。
7. 严重的代谢性疾病:如未控制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、甲状腺危象等,会影响机体对麻醉的耐受性。
总之,在决定是否进行全麻前,医生会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,以确保患者的身体状况能够耐受全麻,减少麻醉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