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侯金林 / 主任医师 教授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感染内科
抗病毒治疗存在潜在的致畸作用,胚胎是由父亲的精子和母亲的卵子结合而成,因此无论男性或女性患者在抗病毒治疗用药期间均不宜怀孕; 建议女性患者在抗病毒治疗停药后6个月怀孕比较平安;经治疗肝病病变稳定,反复检查肝功能转氨酶正常或轻微异常,没有明显波动时;有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时,应先抗病毒治疗稳定后停药再怀孕。可以采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,如果聚乙二醇干扰素α不能获得应答,可选用替比夫定或者替诺福韦,如果再怀孕3个月后肝炎活动而又必须抗病毒治疗,则对于核苷类药物的选择没有太严格的限制。